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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研究]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杨翠菊

发布时间:2022-01-10

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形有哪些

歌妈妈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件,今天终于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其中判决内容之一为:被告刘暖曦赔偿江歌妈妈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民事赔偿责任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即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即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呢?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第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第三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一、二情形法律规定的是应当受理,也就意味着最终是否支持权利人的请求,还需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而第三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应当支持权利人的请求,即相对于一、二情形,法律对于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的行为,惩处力度是有所增加的。

      另外,司法实务中,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法规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