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关于宝坤>宝坤动态

宝坤律师在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中成功辩护

发布时间:2021-11-10

近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发生的一起互联网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中,宝坤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团队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单某某家属的委托,提供刑事辩护。该案中,警方指控嫌疑人在互联网上销售的牡蛎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宝坤的刑事团队在单某某被刑事拘留后的20天后接受其家属委托,为其提供辩护。

接受委托后,宝坤刑事辩护认真研究案情,疫情期间积极约会见。通过会见和与其家属沟通,了解到单某某是通过互联网应聘到涉案单位上班,主要从事销售工作,其文化程度不高,对所销售的牡蛎片中是否含有有无有害物质,并不知情。因此,辩护律师认为单某某应主观上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在这个基础上,辩护律师起草《取保候审申请书》,跟警方联系,希望取保候审,但被告知警方已经将该案送至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于是,辩护律师立即跟检察院联系,并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通过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向检察官论证嫌疑人在主观上并没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观故意,请求不予批捕。辩护律师的这一意见得到了检察官的采纳。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的第37天夜里,检察官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